通江县成立了银耳专业合作社

时间:2011-9-8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0次

 

一、基本情况:

通江县雾露溪银耳专业合作社位于陈河乡街道,2011年3月26日正式成立,现有社员25人,成员出资总额 500万元。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银耳生产资料的购买,银耳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银耳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企业定位:通江银耳的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载体、生产示范窗口、利益共赢纽带。

三、企业文化:诚信、开放、笃行、感恩。

四、经营宗旨:以传承创新通江银耳为使命,通过整合通江银耳资源,深度挖掘通江银耳文化,有效提升通江银耳品质,打造中国银耳高端品牌,实现供需双方的互赢。

五、经营机制:按照“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以合作社为平台,通过基地带动农户,实现“四统一”服务,即:统一生产资料采购和供应,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

六、营销策略:以青杠椴木银耳为拳头产品,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主打高端市场、礼品市场和大客户市场,加强与商超对接,搞好电子网络直销,实现椴木银耳市场全国第一的企业愿景。

七、发展规划:以陈河乡银耳博物馆附近的麻柳林生产基地为中心,以乡、镇为分社,通过三年裂变式成长,覆盖全县主要产耳区,发展社员1000个,辐射带动种耳农民10000个,实现产值过亿元。主要指标如下:

八、组织机构:专业合作社设立了“一室五部”的组织机构。

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信息建设、人力资源、目标督查、后勤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技术服务部:负责项目申报、科研及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工作;

生产管理部:负责社员发展与管理、生产资料采购、基地建设、生产管理等工作;

加工储运部:负责产品质检、收购、加工与包装、储存与运输、安全管理等工作;

计划财务部:负责生产计划、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

营销策划部:负责广告与策划、新闻宣传、市场拓展、客户服务等工作。

九、管理机制:合作社以“九个规范”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机制。
  (一)规范立会制度。“立会制度化”,成员大会分别在年初年末召开,临时大会另行决定。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两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全部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二)规范章程制度。按照《登记管理条例》和《示范章程》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规范《章程》,制定社员管理、决策议事、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余额管理、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规范股金设置制度。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入股的股金最多不超过股金总额的20%,作为所有者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对社员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所占比例等情况进行登记,社员间股金转让必须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四)规范机构设置。规范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成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理事会、监事会,分别由3人和3人组成,严格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日常工作,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行。

(五)规范社员管理。根据章程规定,社员入社要履行以下手续,由本人写出申请,提交理事会讨论,理事长签字后,颁发社员证予以确认,自愿认购股金的要在规定时间缴纳,并发放专业合作社出具的出资证明。

(六)规范决策议事。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形成所有决议接受全体社员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七)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建帐核算,并实行月结季公开制度,定期向本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亲属不得担任本社财务人员。

(八)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合作社制定椴木银耳生产规程和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形成了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的服务体系和经营体系及产品销售体系。

(九)规范盈余分配制度。年终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5%的公益金和3%的风险金后,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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